9-2026年上海市药品经营流通企业执业药师申报要求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8日
根据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本市药品经营流通企业执业药师的任职资格申报,由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受理审核后统一上报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首次采用网上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所在单位人事干部请于7月17日前向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申报人将无法录入信息。
二、8月1日-23日,申报人员通过“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完成个人网上填报工作,具体详见“申报人员操作手册”。
三、8月24日-8月27日,各相关药品经营流通企业将本单位的执业药师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汇总,并通过“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完成审核操作,具体详见“单位用户操作手册”。最晚于8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送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
四、8月29日-30日,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对各药品经营流通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完成系统审核操作,具体详见“受理点操作手册”再按照报送材料的时间要求,统一将申报材料、汇总表报送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经受理部门审核通过人员由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通知缴纳评审费,并制作面试汇报的PPT,PPT电子文档内容不得超过20页,文件大小严格控制在5M内,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为“学科组+姓名+身份证号码”。PPT于10月20日前交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按要求将申报人员的PPT在高评系统内上传。
六、地址与联系电话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地址:飞虹路525号207室
联系人:黄维静
联系电话: 64516322



